Translate

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提醒領隊注意,換證規費調整為200元

提醒領隊注意,換證規費調整為200元。
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282005027號令: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26條關於調整領隊人員執業證證照費為新臺幣200元,業經交通部於102年9月24日以交路(一)字第10282005027號令修 正發布施行,並自同年9月26日生效,領隊人員於102年9月26日以後(含當日)申請換(領)證者,應繳納執業證證照費新臺幣200元。又本次修正係鑒於近年物價變動致領隊人員執業證製作所需各項人力、軟硬體設備、耗材等成本增加,爰將領隊人員執業證規費由現行新臺幣150元調整為新臺幣200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