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導遊領隊二代健保 從寬



由於二代健保新制要求導遊領隊人員移出原納保單位,改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身分投保,立委王廷升昨(十九)日要求 衛生署中央健保局從寬認定二代健保導遊領隊投保身分;健保局長黃三桂允諾免負擔全額保費,受雇於旅行社的導遊領隊得以於旅行社投保,無一定雇主屬旅行機構 之特約導遊領隊者,得於職業工會投保。
王廷升昨天上午在國是論壇上為導遊領隊爭取權益發言。他說,新的二代健保對於花蓮等地區一些領隊、導遊造成納保權益受到影響。而全台各地已經進入螢 火蟲的季節,象徵初夏旅遊旺季即將到來,以觀光為導向的花蓮縣,有許多原本已經退休,並在本業之外選擇以從事旅遊服務為副業,且領有證照的導遊,卻因為政 府推動二代健保,依規必須移出原來的納保單位,改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身分投保。
他說,二月底接獲花蓮縣總工會陳情指出,許多受僱於旅行社的導遊領隊人員,原本應由雇主負擔百分之六十保費、政府負擔百分之十,以及自行負擔百分之 三十;另外尚有一群無固定雇主之導遊領隊,原投保於職業工會由政府負擔百分之四十保費、自行負擔百分之六十,但健保局要求由將領有導遊領隊執照的從業人員 歸類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第一類人員,依健保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若按此身分別投保,被保險人及其眷屬須自付全額健保費。
王廷升指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導遊領隊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 才可以執行業務,也就是說,導遊領隊的工作屬性與其他專技人員(如律師、會計師、醫師等)性質不同,甚至有些人考取導遊、領隊證照卻從來沒有在線上服務, 只是要讓事業第二春能有所保障。
他說,經過自己兩度與健保局黃三桂局長詳實討論之後,已獲得具體善意回應,而他要特別提醒行政單位,任何一項新的規定,一定要先考量到基層的想法,如此新的規定才能夠讓人民有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